| 一、 前期备案须知
凡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拍卖企业,在杭州市举办拍卖活动,应当于拍卖日前7日内到省工商局办理备案。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:
1 、《拍卖活动前期备案表》;
2 、委托拍卖合同;
3 、拍卖标的权属证明。
4 、拍卖物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;
5 、拍卖须知或拍卖规则;
6 、其他材料;
7 、拍卖公告。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。
拍卖公告应当载明:
(1)拍卖的时间、地点;
(2)拍卖标的;
(3)拍品展示时间及地点;
(4)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;
(5)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后期备案须知
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日内,将以下材料送省工商局备案:
1 、《拍卖活动后期备案表》;
2 、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竞买证;
3 、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;
4 、竞买人登记表(竞买牌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)。
受理处室:合同处
附:《拍卖活动前期备案表》《拍卖活动后期备案表》 |